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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经贸格局的博弈场上,有一种条款如同藏在合作协议里的“暗箭”,它以“规则”为伪装,用前置条件捆缚合作方的手脚,甚至直接将第三方拖入利益漩涡——这就是被国际舆论称为“毒丸条款”的经贸限制规则。
从2020年特朗普政府在《美墨加协定》中埋下针对中国的“第一颗毒丸”,到2025年其第二个任期内拉着马来西亚签署含“新毒丸”的贸易协议,美国始终在用同一套逻辑,将“美国优先”的霸权思维嵌入双边、多边经贸框架,而那些被迫接受条款的国家,要么沦为大国博弈的棋子,要么在利益妥协中承受着难以估量的隐性代价。
NO.1|壹
溯源:2020年USMCA
2020年7月1日,一份旨在替代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的《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协定》(USMCA)正式生效。
当时,外界更多关注的是协定对汽车原产地规则、劳工权益的调整,却忽略了第32章第10条中隐藏的“致命条款”——这正是“毒丸条款”在区域自贸协定中的首次大规模应用,其目标直指中国。
这份条款的文字表述看似“中性”,实则充满强制约束力:“任一缔约方如欲与非市场经济国家启动自贸协定谈判,须提前3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缔约方;若该缔约方最终与非市场经济国家签署自贸协定,其他缔约方有权在提前6个月通知的情况下,终止本协定并与该缔约方另行缔结双边协定。”
要理解这一条款的霸道,首先要拆解“非市场经济国家”这一概念。
事实上,“非市场经济地位”并非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法定概念,而是美国、欧盟等少数国家和地区在反倾销调查中使用的国内法标准。
WTO框架下,从未对“市场经济国家”设定统一判定标准,更未授权任何国家将这一概念作为限制他国经贸合作的工具。
但在USMCA中,美国却强行将这一国内标准转化为三边协议的“共同规则”,本质上是把加拿大、墨西哥的对外经贸自主权“质押”给了美国。
当时的美国商务部长威尔伯·罗斯在公开场合毫不掩饰条款的真实意图:“这一条款将帮助我们阻止盟友与特定国家建立紧密的自贸关系,从而维护北美地区的经济安全。”这里的“特定国家”,在国际舆论中几乎没有争议——就是中国。
要知道,2020年时,中国已是加拿大第二大贸易伙伴、墨西哥第三大贸易伙伴,中加在农产品、能源领域的合作,中墨在电子产品、纺织服装领域的产业链协同,都对北美本土市场形成了重要补充。
而USMCA的“毒丸条款”,相当于直接给加、墨两国划定了“经贸禁区”:要么放弃与中国深化自贸合作的可能,要么承担失去北美自贸框架的风险。
对加拿大和墨西哥而言,这是一场没有选择的“被迫妥协”。
加拿大依赖美国市场消化其70%以上的出口商品,墨西哥则有近80%的出口流向美国,一旦美国以“终止USMCA”相威胁,两国的经济将遭受重创。于是,这份看似平等的三边协定,最终变成了美国单向约束盟友、孤立中国的工具,而“毒丸条款”也由此成为美国在经贸领域推行霸权主义的标志性手段。
NO.2|贰
升级:2025年美马协议
时隔五年,特朗普开启第二个总统任期后,“毒丸条款”的扩张步伐并未停止,反而将目标转向了对中国而言更重要的经贸伙伴——东盟国家。
2025年10月下旬,本该聚焦东盟内部合作的东盟峰会,因特朗普的亲自出席而变了味。在吉隆坡的谈判桌上,美国与马来西亚迅速达成了《美马互惠贸易协定》,而这份协议中,一颗针对中国的“新毒丸”悄然成型。
与USMCA中“非市场经济国家”的明确指向不同,此次美马协议的“毒丸”更具隐蔽性,却也更具强制性。
【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街头】
协议第五条“经济和国家安全”章节中,专门增设了“补充行动”条款,其核心内容为:“若美国基于国家安全或经济利益考虑,对任一第三国采取进口限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关税壁垒、配额限制、技术审查),马来西亚应在收到美国书面通知后的30日内,采取或维持与美国措施具有同等限制效力的措施;若马来西亚无法按期执行,须与美国协商并达成双方认可的实施时间表,否则美国有权暂停本协议项下对马来西亚的全部关税优惠。”
没有点名任何国家,但所有明眼人都清楚,这一条款的“靶心”就是中国!
【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
从经贸联系来看,中国是马来西亚最大的贸易伙伴,2024年双边贸易额突破2000亿美元,马来西亚向中国出口的原油、天然橡胶、棕榈油等大宗商品,占其出口总量的近30%。
同时,中国也是马来西亚重要的投资来源国,在汽车制造、电子半导体、港口基建等领域,中国企业的投资占马来西亚外资总额的18%。
而美国则是马来西亚的第三大贸易伙伴,且掌握着关税豁免、技术出口等关键“筹码”。
这就意味着,一旦美国未来以“国家安全”为由,对中国新能源汽车、光伏产品、电子设备等商品加征关税或设置进口限制,马来西亚就会被“绑上美国的战车”——要么跟着对中国商品设限,牺牲与中国的经贸利益;要么拒绝配合,失去美国的关税优惠,甚至面临美国的贸易报复。
《日经亚洲》在协议签署后发表的评论中直言:“美马协议的‘补充行动’条款,是美国‘印太经济框架’的延伸,其本质是通过双边协议构建针对中国的贸易壁垒,而马来西亚则成了美国在东南亚的‘前沿哨站’。”
更值得警惕的是,这份“毒丸条款”的适用范围远超USMCA!
USMCA仅限制“自贸协定谈判与签署”,而美马协议则覆盖了“所有进口限制措施”,包括关税、配额、技术壁垒等,几乎涵盖了双边贸易的所有领域。
这意味着,美国未来可以通过任意理由启动对第三国的限制,而马来西亚都必须“无条件配合”,其经贸自主权被压缩到了极致。
NO.3|叁
代价:不平等交易
美马协议的签署,对马来西亚而言并非“双赢”的合作,而是一场充满无奈的“不平等交易”。为了换取美国的“关税豁免承诺”和“市场准入机会”,马来西亚付出的代价堪称“沉重”:
投资承诺:协议明确要求马来西亚在未来十年内,在美国制造业、能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累计投资700亿美元,其中仅半导体工厂和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就不低于400亿美元。这意味着马来西亚将大量优质资本转移至美国,可能导致本土产业因资金短缺而发展放缓。
市场开放:马来西亚承诺对美国工业品(如汽车零部件、机械设备)和农产品(如大豆、玉米、肉类)提供“超国民待遇”,不仅降低进口关税至零或超低水平,还取消了部分非关税壁垒,这将对马来西亚本土的农业和制造业造成冲击——尤其是马来西亚的汽车零部件产业,长期依赖本土市场,美国商品的大量涌入可能导致中小厂商倒闭。
采购义务:协议还规定,马来西亚政府和国有企业需在未来五年内,采购价值不少于150亿美元的美国飞机(以波音公司产品为主)和能源产品(如液化天然气),这相当于强制马来西亚为美国企业“兜底”,即便存在更优质、更低价的其他国家产品,也无法选择。
而美国给出的“回报”,却显得极其吝啬:仅对马来西亚出口的部分电子产品(如半导体组件)和纺织品给予关税豁免,而对马来西亚最依赖出口的棕榈油、橡胶制品、汽车等商品,依然维持19%的高关税。
其实,这一关税水平远超美国对其他东盟国家的平均关税(约7%),如此不对等的协议,自然引发了马来西亚国内的强烈反对。
协议文本公布后,马来西亚在野党国民阵线率先发声,其主席阿末扎希公开指责执政的安华政府:“这份协议是对国家利益的出卖,条款中的‘补充行动’就是一颗定时炸弹,未来马来西亚可能因为美国的一句话,就失去与中国这个最大贸易伙伴的合作机会,这将让我们的经济陷入绝境。”
前总理马哈蒂尔的态度更为激烈!
这位曾主导马来西亚“向东看”政策、推动中马合作建设槟城大桥、关丹产业园的资深政治家,在公开演讲中痛斥协议“让马来西亚沦为美国的附庸国”,并直接呼吁安华内阁辞职:“我们过去努力摆脱殖民统治,争取经济独立,现在却通过一份协议,把经贸主权拱手让给美国,这是不可接受的。”
【马来西亚前总理马哈蒂尔】
面对内外压力,马来西亚投资、贸易及工业部长扎夫鲁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不得不道出谈判的无奈:“我承认协议存在不公平之处,但大家需要知道,美国最初提出的条款比现在更苛刻——他们原本要求马来西亚完全禁止进口第三国的5G设备和新能源汽车,我们经过多次谈判,才将条款修改为‘同等限制效力’。”
这番话看似是在为政府辩护,实则暴露了马来西亚在谈判中的弱势地位:在经济实力和国际话语权的差距面前,马来西亚根本没有对等谈判的资本,只能在“更糟”和“次糟”之间选择后者。
【马来西亚前总理马哈蒂尔】
NO.4|肆
影响:中马经贸的羁绊
美国与马来西亚的“毒丸条款”之所以引发中国的高度关注,核心原因在于马来西亚是中国在东盟十国中不可或缺的“关键伙伴”,两国的经贸合作早已深度绑定,形成了“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格局。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马来西亚是中国重要的能源供应国之一。
2024年,马来西亚向中国出口原油近1500万吨,占中国原油进口总量的4.2%;同时,马来西亚还是中国天然橡胶的最大进口来源国,每年供应的天然橡胶占中国进口量的35%以上——这些资源不仅关系到中国的能源安全,更支撑着中国轮胎制造、橡胶制品等行业的正常运转。
在投资领域,中马合作同样紧密!
中国是马来西亚第三大外资来源国,截至2024年底,中国对马直接投资累计超过300亿美元,投资领域覆盖汽车制造(如比亚迪与马来西亚森那美集团合作建设新能源汽车工厂)、电子半导体(如中芯国际在槟城设立封装测试基地)、基础设施(如中交集团承建的东海岸铁路)、纺织服装(如申洲国际在柔佛州建设产业园)等关键行业。
这些投资不仅为马来西亚创造了超过10万个就业岗位,更帮助马来西亚完善了产业链,提升了本土产业的竞争力。
此外,马来西亚还是中国商品进入东南亚、南亚市场的“转口枢纽”。
中国出口到东盟的电子产品、机械设备、日用消费品等,有近20%通过马来西亚的巴生港、槟城港转口至新加坡、泰国、印度等国家;同时,马来西亚也是中国与中东、非洲国家开展贸易的“中转站”,2024年通过马来西亚转口的中马贸易额达380亿美元,占双边贸易总额的19%。
如果美马协议中的“毒丸条款”正式生效,中国与马来西亚的经贸合作将面临直接冲击!
一旦美国对中国采取进口限制,马来西亚可能被迫减少从中国进口5G设备、新能源汽车、电子零部件等商品,这不仅会影响中国企业的出口,还可能打乱中马产业链的协同;同时,马来西亚对中国的原油、橡胶出口也可能因“对等限制”而减少,进而影响中国相关行业的原材料供应。
面对这一情况,中国采取了务实且积极的应对措施。
2025年11月下旬,中国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办公室与马来西亚贸工部在京举行双边沟通会议,会上中方明确表达了对美马协议“毒丸条款”的严重关切,同时提出了一系列深化中马合作的建议。
主要包括:扩大从马来西亚进口棕榈油、橡胶制品等商品,帮助马来西亚缓解对美出口的依赖;加快推进中马“两国双园”(中国钦州产业园、马来西亚关丹产业园)的升级建设,进一步提升产业链协同水平;推动人民币在中马贸易结算中的使用,降低双方因美元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中方在沟通中并未对马来西亚施加压力,而是通过“利益绑定”的方式,让马来西亚意识到:与中国的合作是其经济稳定发展的重要支撑,若因美马协议而损害中马利益,最终吃亏的还是马来西亚自身。
这种以“互利共赢”为核心的应对思路,既体现了中国对双边关系的重视,也为未来化解“毒丸条款”的影响留下了空间。
NO.5|伍
困局:难破的既定事实
如今,美国与马来西亚的《互惠贸易协定》已在2025年10月26日正式签署,协议的生效只是时间问题。对马来西亚而言,想要废止协议几乎是不可能的选择。
美国在协议中明确规定,若马来西亚单方面终止协议,美国将立即对所有马来西亚出口商品加征30%的惩罚性关税,并取消马来西亚的“普惠制”待遇,这对依赖出口的马来西亚经济而言,无疑是“灭顶之灾”。
而对中国来说,短期内也无法通过强制手段消除“毒丸条款”的影响。毕竟,这是美国与马来西亚签署的双边协议,中国作为第三方,无法直接干预其执行。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只能被动应对,未来的博弈将集中在三个层面:
首先,深化与马来西亚的“利益绑定”。通过扩大进口、增加投资、共建产业链等方式,让马来西亚意识到,与中国的经贸合作带来的收益,远大于配合美国限制中国的“短期好处”。
比如中国可以进一步加大对马来西亚新能源产业的投资,帮助其打造东南亚新能源汽车制造中心,让马来西亚在全球新能源产业链中占据更重要的位置,从而降低其对美国市场的依赖。
其次,推动东盟内部的“规则协同”。中国可以借助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谈判,推动东盟国家达成“反贸易霸权”的共识,共同抵制“毒丸条款”这类单边限制措施。
一旦东盟内部形成统一立场,美国再想通过双边协议在东南亚推行“毒丸条款”,难度将大幅增加。
最后,还是需要我们不断加强与国际社会的合作!
中国可以联合欧盟、金砖国家等,在WTO框架下对美国的“毒丸条款”提出质疑,指出其违反WTO“非歧视原则”和“自由贸易原则”,通过多边机制制约美国的经贸霸权行为。
同时,中国还可以通过签署更多自贸协定(如与海合会、中美洲国家的自贸谈判),扩大“朋友圈”,对冲“毒丸条款”带来的风险。
说到底,“毒丸条款”的本质是美国试图用霸权手段重构全球经贸规则,将其他国家纳入其“反华阵营”。
但贸易的核心是互利共赢,而非阵营对抗。马来西亚前总理马哈蒂尔曾说:“没有哪个国家愿意永远做别人的附庸,利益的天平终会向更公平、更共赢的方向倾斜。”
未来,随着中国与马来西亚及其他东盟国家的合作不断深化,美国“毒丸条款”的效力终将被稀释,而那些试图用霸权裹挟他国的做法,最终也会被时代的潮流所抛弃。
在全球化的今天,没有永远的“盟友”,只有永恒的利益——而中国与马来西亚及其他国家的合作,始终基于“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这才是抵御霸权、实现长期稳定合作的根本所在。